比伦定律(Biren Law)由美国考皮尔公司前总裁F·比伦提出,其核心表述为:"失败也是一种机会。若是你在一年中不曾有过失败的记载,你就未曾勇于尝试各种应该把握的机会。"该定律辩证地认知"失败",把失败看作是成功的前奏。万象世界,成败相依,怎样对待"失败"是企业成长过程中回避不了的问题。比伦定律强调,没有无意义的失败,关键在于能否从失败中吸取教训、反思问题所在,将失败转化为后续成功的铺垫。畏惧失败的成本往往比失败本身更大。
比伦定律(Biren Law):美国考皮尔公司前总裁比伦提出,失败也是一种机会。若是你在一年中不曾有过失败的记载,你就未曾勇于尝试各种应该把握的机会。
核心机制:失败是学习的必要代价。从失败中获得的信息,比从成功中获得的更有价值——成功有很多偶然因素,失败则暴露了真实的问题。但人们因为损失厌恶,害怕失败,所以不敢尝试,从而错过了学习和成长的机会。
经典案例:爱迪生发明电灯时失败了1000多次,记者问他「你失败了1000次有什么感受?」爱迪生说「我没有失败,我只是发现了1000种不能做电灯的方法」。每一次失败都排除了一个错误方向,离成功更近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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