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决定理论(Self-Determination Theory)是由美国心理学家爱德华·德西和理查德·瑞安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关于人类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过程理论。该理论认为,人类有三种基本的心理需要:自主需要(感到自己的行为是自愿的、自我选择的)、胜任需要(感到自己有能力完成任务、取得成就)和归属需要(感到与他人有联系、被关心和关心他人)。当这三种基本需要得到满足时,个体的内在动机就会增强,行为表现、心理健康和幸福感都会提升。自我决定理论区分了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,并认为外在动机可以通过内化过程逐渐转化为内在动机。该理论在教育、管理、医疗、运动等领域有广泛应用。
自我决定理论由德西和瑞安提出——人有三个基本心理需求:1) 自主(Autonomy,感到自己是行为的主人);2) 胜任(Competence,感到自己有能力完成任务);3) 关联(Relatedness,感到与他人有连接)。满足这三个需求就能激发内在动机(为了兴趣和满足感而做),不满足则会降低内在动机。应用:教育、管理、育儿、运动、个人成长。常见误区:用外在奖励破坏内在动机(过度理由效应)、只看自主不看胜任、忽视关联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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