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惠原则(Reciprocity),又称互惠原理,是指人们倾向于回报他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的社会规范。如果某人给了我们好处,我们会感到有义务在将来回报对方。这一原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规范之一,被广泛应用于说服、营销和人际关系中。罗伯特·西奥迪尼在《影响力》一书中将互惠原则列为影响力的六大原则之首。
互惠原则是人类社会的基石之一:当别人给了你东西(礼物、帮助、让步),你会感到有义务回报。这种本能如此强烈,即使礼物是不请自来的、你不喜欢的,也会触发回报义务。
西奥迪尼在《影响力》中详述了互惠的力量:1) 超市免费试吃后,购买率显著提升;2) Hare Krishna 教派在机场先送一朵花(即使被扔掉),再募捐,成功率大增;3) 谈判中先做一个小让步,对方更可能也让步。
互惠的变种「拒绝-后撤」(门面效应):先提一个大请求被拒绝,再提小请求(真正的目标),对方因为「你让步了」而倾向于答应。
防御:1) 意识到「免费」的东西可能是在触发互惠义务;2) 可以接受善意但不必感到必须回报商业推销;3) 区分「真诚的好意」和「策略性的给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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