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竞争力(Core Competence)是由加里·哈默尔(Gary Hamel)和C·K·普拉哈拉德(C. K. Prahalad)于1990年在《哈佛商业评论》发表的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》一文中提出的概念。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、独特的、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的、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或资源组合。核心竞争力的三个特征是:1)价值性——能够为顾客创造价值,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;2)稀缺性——只有少数企业拥有,不是行业普遍具备的;3)不可模仿性——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或复制,通常源于企业的独特历史、复杂的社会关系或因果模糊性。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战略管理的核心概念,强调企业应该围绕核心竞争力来制定战略,发展相关业务,避免盲目多元化。
核心竞争力由普拉哈拉德和哈默提出——企业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、独特的、难以模仿的、能带来竞争优势的能力或知识集合。核心竞争力的三个特征:1) 提供进入多个市场的潜力;2) 对客户感知的价值有重大贡献;3) 竞争对手难以模仿。核心竞争力的例子:1) 本田的发动机技术;2) 索尼的微型化能力;3) 佳能的光学和精密仪器能力。应用:战略规划、企业管理、投资分析、并购、创新。常见误区:把所有能力都叫核心竞争力、核心竞争力不更新、忽视核心刚性(核心竞争力变成核心刚性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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