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放式创新(Open Innovation)是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亨利·切萨布鲁夫于2003年在《开放式创新》一书中提出的创新管理理论。开放式创新是指企业在创新过程中,有目的地利用内外部知识和资源的流动来加速内部创新,同时将内部未使用的创新成果向外输出,通过外部渠道实现商业化的创新模式。与封闭式创新(企业仅依靠内部研发进行创新)相对,开放式创新强调企业应该打破组织边界,积极与外部合作伙伴(供应商、客户、大学、研究机构、竞争对手甚至个人发明者)进行知识和资源的交流与合作。开放式创新包括两个方向:内向型开放创新(将外部知识和技术引入企业内部)和外向型开放创新(将企业内部的创新成果向外授权或商业化)。开放式创新被广泛应用于技术创新、产品开发、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。
开放式创新由亨利·切萨布鲁夫提出——企业不仅依靠内部研发,还主动利用外部的创意、技术和市场,同时把内部未使用的创新向外输出,加速创新。开放式创新的两种模式:1) 内向型(引入外部创意和技术);2) 外向型(把内部创新向外授权或孵化)。开放式创新的价值:1) 降低研发成本;2) 加速创新;3) 利用外部智慧;4) 发现新市场。应用:企业创新、研发管理、创业、技术转移、生态建设。常见误区:开放但不吸收、忽视知识产权、只开放不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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